從宣布處罰到自建機隊,事件的發展勢不可當。對于圓通的反應,有人說這是一場殊死搏斗,一場應對危機公關的負面影響的處罰,以挽救客戶和市場對企業的信心。還有人說,這是在含蓄地表達對被處罰公司的不滿,暗示了中國民航行業和快遞巨頭的復雜利益。
然而,我不認為史上最重的“機票”是一件壞事,也不認為有太多的陰謀。從事件本身來看,圓通等物流公司違反了鋰電池航空運輸的相關規定,造成了一定的后果,應該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罰。這與是否建立航空公司不是一回事。即使建立自己的船隊,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,把安全運輸放在第一位。這不會因貨物是自行運輸還是托運而改變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圓通公布航空公司計劃的速度,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快遞巨頭希望盡快起飛的愿望。事實上,這是很正常的。放眼全球,包括聯邦快遞(fedex)在內的四大國際物流巨頭,都擁有龐大的機隊和覆蓋全球的航線網絡,其航空實力遠遠超過普通民用航空公司。只有這樣,這些快遞公司才能信守“使命必達”的承諾,從而在第一時間滿足客戶的需求。另一方面,在國內物流業中,大部分企業仍然依靠寄售進行遠距離貨物運輸,這既受到航空公司飛行計劃的限制,又無法進一步優化供應鏈達到最大效益。另一方面,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,特別是近年來,電子商務的興起大大增加了對物流的需求,這與快遞公司現有的運輸能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。今年“雙11”期間暴露的物流瓶頸就是這一問題的集中爆發。